组织机构 各地人事局、各地建设委员会共同负责各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各地人事局负责当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考务工作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当地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当地人事局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