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图:天水在线)
正在建设中的天定(天水到定西)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我省“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天定高速公路全长202公里,其中武山段总长40公里,涉及渭河沿岸的洛门、城关、山丹、鸳鸯、桦林5个乡镇的38个行政村,境内需征用土地2669.8亩,是甘肃省境内征地任务较为繁重的县之一。为了加快工程建设,武山县委、县政府把天定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全县“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工程征地、补偿、供地、建设等方面全力配合天定高速公路建设,为施工队伍按时开工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受到省市项目办和各标段施工方的高度赞扬,在我省公路建设中书写了一篇和谐、顺畅、进展顺利的新篇章!
领导重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
2007年年初,天定高速线型确定后,武山县委、县政府即把高速公路建设作为本世纪全县最重要的工程来抓。
为了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搞建设的信心和决心,2007年5月30日,省上召开的“天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会议”刚一结束,6月1日,武山县就召开了“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上会议精神,统一了县四大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提出了具体的支持配合计划,并研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建设、交通、公安、广播电视、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涉及征地拆迁工作5个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成员的高速公路征地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国土局。为了能够在40天之内给施工方提供建设用地,县国土局专门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技术过硬、有征地工作经验的38名干部组成6个征地丈量登记工作小组。县建设局、林业局也专门组建了房屋拆迁、林地认证工作队伍。
与此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全县工作一盘棋,县、乡、村各级干部及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积极深入乡村和群众家中进行宣传动员,发动广大群众,配合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动员,提高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这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县形成了干部群众认识一致、步调一致、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建设国家重点项目的良好氛围。
成功试点,征地工作开局良好
为了确保征地工作质量,武山县在征地工作实施前,严格按征地程序,发布征地公告,在涉及征地的38个行政村进行张贴,及时向被征地农民告知了征地工作的批准机关、征地用途、范围、安置途径等有关征地重要事项。在此基础上,县征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征地拆迁工作队伍集中进行培训,组织队员们认真学习了国家、省、市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土地丈量、表格填写登记等具体技术问题进行讲解说明,规范了统一标准,有效提高了队员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素质。
在前期工作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天定高速公路武山段征地工作从2007年6月22日正式启动实施。在征地过程中,为了将工作做得更细致和更扎实,武山县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乡镇实施,靠实责任”的原则,对不同的地块采取了不同的征地方法。对集体机动地和集体河滩地,全县采取集中连片丈量的方式,有效节约了工作时间。对农户的承包地,县征地协调领导小组从全盘考虑,采取逐村逐户逐地块丈量的办法。遇到个别农户对征地工作不理解,不到现场参与丈量并签字的现象,工作队员就不厌其烦,多次上门进行耐心细致做工作,给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国土、建设等部门在本部门设立了高速公路被征地农户来访接待室,专门接待来访群众,挑选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并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职工担任此项工作,向来访群众解释大家关心的征地补偿等热点问题,听取群众对征地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及时保证了征地拆迁丈量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高速公路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群众氛围。
省市支持,路通心通环境良好
武山县高速公路建设之所以进展顺利,除了县委、县政府和当地有关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外,全县征地工作还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武山县有些地段地形复杂,地类难以认定,省统征办、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及时深入基层,帮助地方分析情况,提供地类认定的政策依据和原则,与项目办进行协调对话,统一思想,规范征地行为。例如,在丈量冬暖棚和塑料大棚面积时,起初,有关部门按照实际占用的面积进行了登记,但这种做法对于占用了大棚的一个三角形或大棚的大部分面积的农户来说,实际的损失要超过补偿。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县有关部门及时调整补偿方案,制定出了丈量大棚面积的合理方案,受到了被征地群众的好评,有力推动了地方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征地工作结束后,县主管部门在沿线各村对征地丈量登记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后,国土部门认真听取农户的意见,工作人员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情况都做了认真细致的记录,即使对于一些细小的问题也毫不马虎。有些群众反映他们被征占的承包地少量几个平米,接待人员也认真对待,及时向项目办反馈情况,双方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群众高兴地说:高速公路建设,不但做到了路通,方便了群众;还做到了心通,使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心”贴得更近了。
依法补偿,农民利益有保障
征地丈量工作结束后,为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县征地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天水市天定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测算标准,结合高速公路沿线人均耕地占有情况,全县在较短的时间内就研究制定出了天定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补偿标准,国土部门随即组织开展了征地补偿费的兑付发放工作。
在征地补偿费的兑付发放过程当中,国土部门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征地补偿,并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了具体的征地补偿方案,对于农户经营的承包地,采取“一折通”的方式,以国土部门为主体,由乡镇、农行和建行配合,将征地补偿款直接兑付到农户;对于集体机动地和集体河滩地,则拨付到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村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有关地块的权属、现状、经营状况实施补偿。
在洛门镇罗村、新龙村、下康村、曲里村等四村,天定高速公路征用的土地大部分为集体河滩地。征地补偿款到位后,县征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洛门镇以上4村征地补偿费统一拨付到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发放。为了慎重起见,以征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向洛门镇政府下达了相关拨款与兑付工作通知。
洛门镇政府接到通知后,及时与相关村委组织开展了土地丈量到户及兑付工作,根据罗村等四村被征用土地权属、性质及土地现状,对属于各村村委集体所有,但农户未经批准,私自开垦且未登记确权的集体河滩地,洛门镇和相关村委根据实地情况,区分为开垦多年并一直耕种的熟地和开垦但一直撂荒的生地,根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征用弃耕地、荒地、废弃地等不予补助”,但考虑到有关农户开垦该地的劳务等投入情况,参照相邻县区、相关村委同类情况的补偿标准,洛门镇政府研究制定了补偿方案,熟地按每亩8000元、生地按每亩5000元标准补偿给开垦河滩地的本集体组织农户,兑付后剩余资金实行镇管村用,作为村集体资金积累,用于该村道路硬化、建造自来水设施等公益事业,并于2008年1月4日,召集罗村、新龙村、下康村、曲里村以上四村党支部、村委负责人、相关被征地农户就补偿方案讨论并征求意见。参加会议的相关村党支部、村委和42户农户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确定了该补偿方案。
在通过补偿方案的过程中,罗村村委会根据个别农户对耕种集体河滩地的补偿方案有意见和分歧的状况,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决定就该村高速公路征用集体河滩地补偿事宜征求了罗村全体村民意见。据了解,罗村全村有农户231户,1075人(其中18岁以上村民623人),参加征求意见的农户为207户,977人(其中18岁以上的村民574人),参加征求意见农户中,91.5%的村民同意将该村征地补偿款按5000-8000元标准兑付给耕种河滩地的农户,剩余资金用于发展村公益事业,从而保证了天定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兑付工作有序开展。
浓墨重彩,勾画武山发展新蓝图
武山县在天定高速公路建设中,对各类用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出于建设需要,施工单位需要使用大量临时用地、临时取土点、弃土点、弃渣场。各乡镇党委、政府联合国土部门和施工单位协调,利用施工取土、弃土、弃渣在渭河沿岸水毁严重地段围垦造田。初步估算,用此办法,在城关镇韩川村可以整理复垦水浇地约200亩,在洛门镇刘坪村可以开发水浇地约100亩,使弃土、弃渣变废为宝,既解决了工程取土、弃渣的困难,节约了大量耕地,又改造了渭河部分地段,为部分失地农民提供了土地整理安置途径。同时,为了节约集约用地,调整了一些取土场位置,利用取土后开发的空地,作为新农村建设用地和发展砖瓦厂等乡镇企业用地。
武山县在天定高速公路建设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项目办的要求,广大干部群众支持配合,各项工作走在了前列,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对武山在征地补偿兑付工作中按照被征用土地权属、性质确定补偿方式,严格依法办事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由于工作思路明确,协调有力,措施得当,群众支持,武山在高速公路沿线中,建设环境最好,建设速度最快,征地、补偿、供地等各阶段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目前各标段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面对刚刚遭受的一场巨大的地震灾难,这里施工人员仍以饱满的热情,在炎炎烈日下,用辛劳的汗水为国家的灾后重建,重大项目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天定高速公路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全县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行车安全畅通,促进新农村建设,为建设效益武山、和谐武山,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信息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