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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大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大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2】90 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宣大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宣大高速公路全长127.023公里,与京张高速、丹拉高速相连,与京新高速、张石高速交汇。全线共设有收费站6处:宣化站、深井站、化稍营站、东城、阳原站、冀晋主线站。设服务区3处:宣化服务区、化稍营服务区、阳原服务区。设无人值守站5处:分别在3个服务区的机房内、井儿沟机房内和宣化旧中心机房内。
2.3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2年6月15日开工
标段
计划工期
试运行期
缺陷责任期
QCJK-1
210日历天
12个月
2年
QCJK-2
150日历天
6个月
2年
2.4招标范围:
标段
工程内容
招标范围
QCJK-1
监控、管道及光缆
1、增设视频监控系统,沿线共新增116台摄像机(道路专用激光夜视标清摄像机、道路专用激光夜视高清摄像机和道路专用变焦红外热成像摄像机)、视频传输设备、链形接入设备、光纤数字传输管理平台、视频检测仪、控制平台、服务器、磁盘阵列、交换机、4芯光缆及各种软件,实现宣大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
2、增设网络广播系统,沿线共设置81对号角、81套网终语音终端和功放及监控指挥中心大厅相关设备、软件(包括网络广播系统核心主机、网络电话主机、网络寻呼话筒、网络监听终端及控制软件等)。
3、增设指挥调度平台,增加服务器、工作站、路由器、交换机、GPS车载终端等设备和网络版专用杀毒软件、治理倒卡车、闯卡车等软件,开发带有地理电子信息地图GIS及调度、管理、报警、监控、决策软件的指挥调度管理系统,实现能与机电维护车辆、养护巡查车辆、运营管理车辆随时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及时处理突发问题。
4、将路上原有用光端机传输的监控视频图像改造成光纤数字传输后,接入现有全程监控系统,并与现有系统兼容、在中心用软件统一控制,符合河北省高速公路监控视频联网传输标准,与高管局指挥调度中心对接。
5、全程监控系统工程光缆购置,主要包括:新增全程监控系统通信光缆一条48芯(包括光缆接续盒等配套设备),长度为160公里。
6、全程监控系统工程光缆铺设及安装、接续、调试,主要包括:在宣大路全线主干管道内将新购置的光缆进行敷设安装、接续、调试等配合全程监控图像、数据等传输到监控指挥中心大厅并受控(包括各种机具、人工、协调施工等),从宣大起点(半坡街)到终点(冀晋主线站)并与占用京张高速、丹拉高速公路的光缆连接。
7、全程监控系统工程光缆管道、管道井修复,主要包括: 在敷设光缆过程中,遇管道、管道井故障时要进行修复后再敷设(包括损坏的硅心管、支架、钢管、井盖等更换和土建工程等)。
8、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仓储、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并牵头组织联调、施工总协调。
QCJK-2
外场供配电
1、全程监控系统工程外场供配电设施和设备购置及施工安装,主要包括:供电设备配电箱、变压器、电涌保护器、防雷器等设施和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并配合监控系统摄像机、事件检测器、号角等设备的安装调试。
2、全程监控系统工程外场供配电电缆及管道购置及敷设安装, 主要包括:全程监控系统外场供配电的各种电缆、管道和配套设备购置、敷设、安装等,包括边坡、排水和绿化修复、协调电力部门办理手续、安装电表等。
3、全程监控系统工程风光互补系统相关设施和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主要包括: 全程监控系统工程风光互补系统设施和设备(包括电池组、太阳能电池板、充放电控制器、风力发电机、立杆、基础等配套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并确保为摄像机、号角等全程监控设备充足供电。
4、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仓储、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交付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及配合QCJK-1标段实施联调、服从统一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QCJK-1
QCJK-2
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国内运营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至少含有监控系统)业绩,且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国内运营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至少含有监控系统)业绩,且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
其他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对同一标段或不同标段分别投标,但在同一标段中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近三年累计独立完成的业绩合同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由多到少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3.4 在QCJK-1、QCJK-2标段中,对于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但未进入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5每个投标人可对1个或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评审时将先评审QCJK-1标段,在QCJK-1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第1名),在QCJK-2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张家口市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4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等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170号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75000
邮政编码:050010
联 系 人:贾治平、魏伟
联 系 人:许涛、李志军
电    话:0313-5983508
电    话:0313-5980397、0311-86999262
传    真:0313-5983503
传    真:0313-5980387、0311-86999233
信息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
2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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