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运输政府网站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科技字[2012]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政府网站建设,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部制定了《2012年交通运输政府网站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 政府网站 工作 要点 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2年4月17日印发
2012年交通运输政府网站工作要点
2012年交通运输政府网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立足交通行业政务特色,坚持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把交通运输政府网站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办成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重要平台,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政府网站的组织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各级交通运输政府网站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和维护机制,明确网站管理运维机构和职责分工,切实保障网站工作的人力和经费投入。
(二)建立健全各级交通运输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值班读网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制度与措施。
(三)制订《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完善部政府网站留言咨询、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网上直播、视频点播、全国交通信息联播等栏目维护实施细则。
(四)组织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和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考评。
(五)建立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巡检机制,定期对网站信息更新维护、服务可用性、政民互动效果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六)开展全面的政府网站自检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自查报告于2012年7月底前报部。
二、进一步强化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
(一)按照分工做好子站的信息内容保障及维护工作,准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和应用服务系统链接,不断提高动态信息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二)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目录主题分类;开通网上依申请公开功能;批量补充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部机关内网应主动公开文件光盘刻录管理制度,组织开发光盘刻录审计管理系统;定期通报部内各单位发文主动公开情况。
(三)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在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按主题准确分类;及时在部网站相关栏目发布干部任免、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等人事信息;部令、发展规划、重要规范性文件等公开发布后,要同时在部网站发布解读信息。
(四)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及时在部网站公布行政许可受理状态和办理结果;补充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表格和申报文件的示范性填写表单,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的规范性和易用性。
(五)进一步完善公路出行栏目服务功能,加强部省间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栏目的共享与互动,提高路况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制定发布2012年在线访谈计划;严格执行在线访谈计划,做好在线访谈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编印《2011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汇编》。
(七)进一步完善交通新闻、在线直播等栏目管理工作,提升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视频点播栏目的资源整合,丰富点播内容。
(八)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严格执行《交通部政府网站公众留言处理实施细则》,按时保质完成公众留言转办件的答复;加强部长信箱、网上投诉、纪检邮箱等互动类栏目管理,每半年公示收件、办件统计数据。
三、加强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建设
(一)继续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实现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及时发布;开通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统计公报、人事信息、应急管理、网上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并做好栏目信息维护更新;信息公开指数低于2011年平均值(0.56)的网站要达到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网站应有不低于5%的涨幅。
(二)不断提高在线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网站行政许可服务水平,发布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并提供表格下载功能,加快完善在线申报、办理状态查询、结果公示等功能;加强出行信息服务,建立健全路况信息服务栏目及其更新维护机制,拓展出行服务模式;在线服务指数低于2011年平均值(0.48)的网站要达到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网站应有不低于10%的涨幅。
(三)稳步推进网站政民互动交流。健全网上咨询投诉、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互动栏目;及时处理公众留言,不断提高回复率和质量;组织开展至少2期在线访谈;公众互动指数低于2011年平均值(0.51)的网站要达到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网站应有不低于15%的涨幅。
四、加强部属有关单位政府网站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实现组织机构、统计数据等信息网上及时发布;加大通知文件、工作动态等栏目信息公开力度,并做好栏目信息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公开指数应有不低于5%的涨幅。
(二)不断提高网上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公开,提供表格下载,同时加快完善在线申报、办理状态查询、结果公示等服务功能;做好网上应用服务系统的维护管理,强化资源整合,提升公众服务满意度;网站在线服务指数应有不低于15%的涨幅。
(三)积极推进政民互动。完善网上咨询投诉、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互动栏目,健全栏目维护机制;及时处理公众咨询投诉,提高回复率和质量;全年至少完成1期在线访谈;网站公众互动指数应有不低于5%的涨幅。
五、加强直属海事机构政府网站建设
(一)加大网上政务公开力度。实现组织机构、政策法规、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网上及时发布;开通规划计划、财务信息、海事项目、行政处罚与规费、应急管理、网上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并做好栏目信息维护更新;信息公开指数低于2011年平均值(0.58)的网站要达到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网站应有不低于5%的涨幅。
(二)提高网上在线服务水平。提高网站行政许可服务水平,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公开并提供表格下载,努力实现在线申报、办理状态查询、结果公示等服务功能;拓展网上信息查询和办事服务能力,加强信息整合与数据共享,提升服务人性化程度;在线服务指数低于2011年平均值(0.48)的网站要达到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网站应有不低于5%的涨幅。
(三)不断加强网上政民互动。全面开通咨询投诉、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互动栏目;及时办理公众网上咨询投诉,不断提高回复率和质量;保障在线访谈有效开展,全年至少完成2期在线访谈;公众互动指数低于2011年平均值(0.44)的网站要达到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网站应有不低于10%的涨幅。
(四)及时开通具有海事业务特色、服务海员、航运企业的专题专栏,提升网站信息服务能力。
信息来源:中国公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