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GS-SAGKJ-2012011
1、招标条件
河北省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关于河北省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1〕5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98)。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视频监控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扩建起自石家庄市西封斯互通立交,止于临漳县芝村(冀豫界),接河南省已完成改扩建的安阳(冀豫界)至新乡高速公路,全长约165.0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采用沿现有高速公路两侧加宽的改扩建方案。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 2012年6月,工期为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视频监控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五年内(2007年4月1日至今)曾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包含监控系统)的施工业绩,有足够的人员、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信誉良好。
3.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允许第一个报名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4对未进入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8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彩色扫描输出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世纪国际中心501室报名。招标人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18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酒店一楼德音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 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地 址:邢台市开发区江东一路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
邮 编:054004 |
邮 编:100013 |
联 系 人:郝舒微、贾存兴 |
联系人:程 亮 孔佑良 |
电 话:0319-5716928 |
电 话:010-64489299、0311-89102331 |
传 真:0319-5716928 |
传 真:0311-86661111 |
信息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