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沈阳联络线吉林至草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7]39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补贴、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部补贴13.03%,业主自筹22.27%,银行贷款64.70%,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分期招标建设,一期工程为吉林绕城封闭段,二期工程为磐石至草市段,三期工程为吉林至磐石段。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期工程为新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长度为105.249公里。
2.2招标范围:磐石至草市段。
2.3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右表)。
2.4预计工期:2008年8月17日至2011年7月30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Ⅰ项目类: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
Ⅱ项目类: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Ⅲ项目类: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Ⅰ项目类:在近5年内完成过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单幅累计长度不少于1000米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桥梁工程、累计不少于1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
Ⅱ项目类:在近5年内完成过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单幅累计长度不少于1000米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桥梁工程、累计不少于1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累计不少于1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面(沥青混凝土)工程的施工;
Ⅲ项目类:在近5年内完成过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单幅累计长度不少于1000米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桥梁工程、累计不少于15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同时完成过一座单洞长度不少于1000米的公路或城市道路隧道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与所申请项目类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备与拟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3.3各申请人最多可申请两个项目类的资格预审,最多可通过每个项目类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最多可同时在两个项目类各1个标段中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8年5月13日至2008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6月3日10:00,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厅网站、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网站、《中国交通报》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2008年5月13日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码:130033
联系人:刘杨
电话:0431-85254072
传真:0431-8525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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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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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立民 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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