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将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现网上受理。为做好2007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及推荐范围:
2007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点是: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技术发明原创成果。
1、自然科学奖: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或者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公民。
重要科学发现指: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认可,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
2、技术发明奖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
重要技术发明是指: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科技进步奖:
在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
(1)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实施社会公益类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包括: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领域的成果及其应用。
(3)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工程类项目,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国民经济或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
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在下列科技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外国公民、组织:
(1)同在本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2)向在本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
(3)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根据《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项目,按项目所属专业领域向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推荐部级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条件:
推荐各类奖励项目均应经省级科技成果登记,成果水平在国内先进以上。已在外省(市、区)申报或已获外省(市、区)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
多项成果合并申报,合并后不需重新鉴定,项目名称应概括多项成果涉及的内容,成果登记号可用主要项目(一项)的成果登记号。
1、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至少应有5篇以上论文,论文公开发表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截止到2007年5月31日),但最长不超过10年,不符合此条件的论文不得做为附件上报。
2、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须是获得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
3、推荐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限在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完成(品种审定日期可前延至2002年1月1日),并且在2007年4月30日前进行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应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4、推荐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参加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必须是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规程。企业标准随新产品报奖。
三、推荐办法
2007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本年度下达你单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个奖种指标总数为 项,其中自然科学奖 项、技术发明奖 项、科技进步奖 项。请按照各类奖项的条件及范围,严格依照下达的指标推荐,超指标或借用其他奖种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各市、扩权县科技局负责本地所属和中央驻地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省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取消年度评审资格。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请各推荐单位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申报网站,网址:(
http://218.12.36.86/xmsb),下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及相关文件(包括《2007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表等)。
(二)各推荐单位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推荐单位”,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另行发放)点击“生成推荐指标”,为申报单位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每一对推荐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推荐项目(人),并将申报网站网址、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单位。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各申报单位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完成单位/完成人”,利用推荐单位提供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申报网站,利用“上传”功能将网络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
(四)各推荐单位进入申报网站下载申报单位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并利用《推荐系统》“导入推荐书”功能导入电子版数据进行查看,电子版附件图片可直接在申报网站上查看。
(五)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核,在推荐书(电子版)指定位置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重新上传。书面推荐书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报送推荐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部分,应确保推荐书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内容要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无效,取消参评资格。
各推荐单位负责将书面推荐书2套(含全红章1套,复印件1套)、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系统自动生成)报送成果与市场处。
3、推荐书的书面材料(主件及附件),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得另加封面。
完成人本人因特殊原因未签名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4、全红章材料要求编写页码,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
5、报奖材料一律不退,请各单位做好存档工作。
七、推荐截止时间
(一)申报项目推荐书的书面材料请于2007年6月25日以前报送成果与市场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网络推荐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各市科技局、扩权县科技局网络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0日;
2、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2日。
逾期申报网站将关闭,不再接受上传数据。
七、经济效益审计
为真实反映申报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今年推荐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类项目除外),须同时提交经济效益审计报告(不须与推荐书装订在一起,不用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审计事务所由省科技厅指定(从网站下载),审计费用由项目完成单位支付。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掌握推荐基础研究、社会公益类一等奖项目数量,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总推荐指标的30%。
推荐二、三等奖项目,将由省科技厅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审计费用由科技厅支付。
八、其他事项
1、为便于网络评审,保证申报材料及时、准确在网上传送到每位评审专家,电子版推荐书必须由《推荐系统》导出的DAT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KB;电子版附件图片格式为JPG格式、论文格式为PDF格式,相关要求见《工作手册》。用扫描仪扫描的图片文件,要求一页对应一个文件,不得多页扫描成一个文件。
2、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省科技厅成果与市场处联系。
3、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由省科技厅成果与市场处另行下发。
4、联系电话:0311-85804024
联系人: 王宇
技术支持:袁达 0311-85819748
2007年4月28日
主题词:科技 奖励 推荐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