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冀交函科教〔2009〕84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委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对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我省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提高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原则同意建设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
二、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主要包括调度指挥、应急处理、政务公开、社会公众信息服务等业务用房、办公用房、附属及配套设施用房等。
四、总投资及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808.5万元,资金来源:利用原安排给“河北道路运输枢纽信息调度指挥中心”的省级预算资金5465.6万元,其余部分从你厅养路费计提形成的事业发展基金结余资金中解决。
请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一步落实资金和建设条件,报我委审批。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 指挥中心 建议书 批复
抄报:省政府。
抄送:省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审计厅、环保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石家庄市有关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1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