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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公文交换子系统
 3.2.1 收文管理

    收文管理用于管理接收到的省交通厅、各市交通局的文件,对文件进行分类登记,在办理完结后,将公文分类保存。收文处理流程为:首先由收文管理人员进行公文的登记,公文分为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对于电子公文直接签收即可,对于纸质公文需要手工录入公文的要素,然后进行收文的办理过程,对于电子公文需要进行打印,形成纸质文件,办理人员还需要打印阅办笺,把阅办笺和公文文件一起送领导,待领导处理完毕后,再由办理人员录入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办理完毕后,把文件转为办结状态。

    系统对于省交通厅文件和各市交通局文件的处理是一样的。

 3.2.2 收文办理
    点击“浏览正文”按钮,出现公文正文,查看正文的界面上方有一行工具条,点击工具条上的“打印”按钮,进行公文打印,打印份数需要小于运行的打印份数。
收文阅办笺打印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打印呈办笺:
    待办公文列表界面,在要打印公文前的复选框中打上“●”,点击“打印呈办笺”按钮。在弹出的打印窗口点击“打印”即可打印该条公文呈办笺。
    在文件办理界面,点击“打印呈办笺”按钮即可。
    领导批示录入
    领导批示分为两种:主管领导批示、部门领导批示。在办理界面,点击主管领导批示后面的“录入领导批示”按钮,录入主管领导批示。点击部门领导批示后面的“录入领导批示”按钮,录入部门领导批示。点击按钮后,出现录入对话框,选择领导名称,修改批示日期(批示日期默认为当天),修改批示日期时点击输入框,出现日历窗口,选择年、月,然后点击正确的日期,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当前批示信息,点击返回取消录入。点击“保存”后,进入批示列表界面,同一各文件可以录入多条批示信息,而且对于多条批示信息可以进行排序。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新批示的录入,选择一条批示信息,再点击“删除”按钮,可以删除该条批示信息,点击“修改”按钮,可以对该批示进行修改。
    拟办意见录入
    在办理界面,可以在输入框录入拟办意见,也可以点击输入框上面的“选择拟办意见”按钮,选择一些固定的拟办意见,这些固定的拟办意见可以随时维护,维护方法参见后面的“拟办意见维护”一节。
注意:录入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时点击一次即可,如果连续点击多次,会出现提示重复提交,造成保存不成功。
    拟办意见打印时进行了居左设置,如果想在打印时前面空出一部分,可以通过录入空格实现格式的控制。


    文件办结
    在办理界面,在录入办理情况后,点击“办结”按钮,可以进行文件的办结处理。办结后的公文将从待办公文箱转到已办公文箱中,待办公文箱将不在显示这条公文的信息。
    单击左侧的“已办公文箱”,在右侧工作区显示已办公文箱界面。
    办结的文件还可以进行内容的录入和修改,操作与待办公文部分的文件办理相同。
 3.2.3 办文管理

    发文管理的业务处理流程为:手工拟稿 -> 人工审核 -> 发文登记 -> 人工办理 -> 文号签发 -> 排版 -> 电子盖章 -> 公文发送,其中拟稿、审核和办理由在系统外人工办理,办理后把办理结果录入软件。

    公文的处理状态分为待签发、待排版、待盖章、待发送、已发送和已撤回。刚登记的文件状态为“待签发”。录入文件信息,并签发文号后,文件状态为“待排版”,当提交了排版文件后,文件状态转为“待盖章”,接下来需要进行电子公文的电子签章,盖章后,公文的状态转为“待发送”,进行公文发送后,状态为“已发送”,如果发送的公文有误,需要进行公文的撤回操作,撤回后,公文的状态转为“已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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